不“手游”没朋友,“同伴文化”影响广泛——
社会各方应群策群力,建立网游分级管理制度
“110吗?我被人追杀了!快来救救我!”近日,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13岁的学生小林因为在“王者荣耀”游戏里被“追杀”报警,让人哭笑不得。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7年1月23日发布的第三十九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6年12月,我国18岁以下的青少年网民已达1.7亿,约占全体网民的23.4%。据统计,孩子们在每个周末使用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超过一小时的比例达到了43.66%。
未成年人上网过久,既耗费时间,又分散注意力。户外活动少了,“小胖墩”“小眼镜”多了,身体素质下去了,消费额却上来了。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直播互动等不仅给家庭带来经济负担,也逐渐成为影响家庭和谐与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
西安的一位中学教师向记者反映,她班上不少孩子玩手游、看直播,“跟风”现象比较严重。“如果班上的同学都在玩,你不玩,就会缺少共同话题,没有朋友。”她表示,让孩子摆脱网瘾需要一个持续教育的过程,学校和家长要配合。家长作为监护人,要妥善保管好本人手机等上网设备,禁止或让未成年人在监督下使用支付功能;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丰富的活动,引导学生兴趣转移,对于网瘾严重的青少年,还要及时进行心理干预。
“游戏、直播属于新兴的文化娱乐方式,相关商业开发作为新生的服务业态,发展过程中难免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动漫游戏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网络游戏审查委员会委员邓丽丽认为,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不少“绿色网游”的政策,但是,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企业、社会多方面形成合力,在交流中形成共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对症下药,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认识、使用互联网。
邓丽丽直言,网络游戏公司和网络直播平台的“打赏”,作为购买相关服务的手段,有其合理性,但是对于打赏的额度和打赏的宣传力度,游戏和直播平台要进行分类控制和精细化管理。特别对于未成年人,有游戏、直播业务的企业应该树立社会责任,切忌唯利是图,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
今年1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报送国务院审议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条例(送审稿)》第二十三条要求,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其接触的游戏或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连续使用游戏的时间和单日累计使用游戏的时间,禁止未成年人在每日的0:00至8:00期间使用网络游戏服务。第三十三条要求,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未进行身份注册或未采取防沉迷措施的,由文化部门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暂停或停止网络游戏服务;情节严重的,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强化管理并不意味着要做‘减法’甚至取消娱乐,而是要通过做‘除法’,建立差异化的分级管理制度。”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认为,设立网游分级管理制度,就要明确什么年龄玩什么游戏,要有区隔。不能都放在“一刀切”的、无差别的监管标准之下。“应研究开发出一些替代文化消费产品,如家庭型的文化娱乐活动等,让孩子们找到更多线下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