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甲”众多 不怕“反黑”
像张阳这样,每天接受需求方委托后向黑粉派活、转发“黑料”的职黑大有人在。他们活跃在微博、论坛、直播平台、视频网站等能留言评论的地方,对所转发的内容不作甄别,有的甚至使用不堪入目的字眼对“目标”进行人身攻击。
“他们没有底线,什么脏话都能说的出来。”某当红男星粉丝群的成员诺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据她了解,目前,粉丝基数较大的明星粉丝团都设立了专门的反黑组,安排有经验的粉丝带领大家与职黑作斗争。
诺诺也是上述男星粉丝群反黑组的一名成员,在她加入这个“特殊小组”之前,一直都是在“独立行动”。
“我平时经常刷微博,浏览微博时经常会看到一些明显是胡编乱造、言语污秽的评论,看到后我就觉得心里不舒服,随即会点击举报有害信息的选项。”诺诺说道,自己的独立行动并没什么效果,因为按照微博的规定,被举报50次以上才可能被封号,那些职黑并不害怕单个人的举报。
因为单兵作战收效甚微,诺诺联合其他粉丝成立了反黑组,模仿职黑的操作方式,也是统一指令、集体行动。
“看到相关的恶意评论,我们就会在群里召集大家在同一时间一起举报对方。”诺诺打开自己微博的消息栏,向记者展示别人给她的私信留言,“职黑也会反击,发现我们举报成功了,就会不停地用其他小号来私信辱骂我们。”
除了自己招致人身攻击外,让诺诺无奈的是,在与职黑一来一往的斗争中,成就感并不高,“当你击退一批职黑后,又会有新的一批转发同样内容的职黑出现”。诺诺形容职黑是“打不死的小强”。
张阳并不排斥这样的形容,他告诉记者,每个职黑都有大量的“马甲”小号,封停一个就换另外一个,“而且我一直都没停止招募群友的步伐”。
记者在张阳组建的一个黑粉群中注意到,每天都会有新的成员加入,而每当有新成员加入时,张阳都会鼓舞士气:按日结算工资,表现优异的进核心群。
据张阳介绍,核心群成员领受的任务都是长线性质的,收入也会高得多。但对于长线任务是什么,张阳表示不方便透露。
危害大 取证难
法律界人士认为,在网络上掀起针对特定人员的负面话题,职黑某种程度上起到了制造以及引导网络暴力的作用,其有组织、有策划、流水线作业的特点,也让这一群体的危害力加倍。
近期大热的电视剧《我的前半生》的主演吴越,因在剧中扮演“小三”,其微博的下方评论被各种带有人身攻击色彩的言语攻占,吴越被迫关闭微博评论功能。
“应该是被职黑盯上了,不然不会出现那么整齐划一的污秽语言。”诺诺说道。
吴越的被迫关评只是明星受职黑影响的一个缩影。还有很多明星因不堪忍受职黑的网络暴力,选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例如,影星霍建华去年就因被诽谤“横店性交易”而起诉职黑焦某某,最终法院认定焦某某的行为侵犯了霍建华的名誉权。
“如果单纯因为不喜欢某人而公开发表抵制观点,只要措辞得当、形式合法,这种言论自由也无可厚非,但职黑显然不是为了表达异议,他们的行为已超越了言论自由的界限。”西南科技大学刑法学副教授廖天虎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
对职黑这样的职业辱骂者,法律并非无计可施:宪法规定,禁止使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民法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而根据刑法,侮辱罪、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可见,按照法律规定,将职黑以涉嫌侮辱、诽谤追究法律责任,为治理这类网络乱象指明了方向。”廖天虎谈道。
但在互联网法律分析人士张灿灿看来,上述法律规定看似全面,但与目前职黑这一乱象的发展速度相比,法律惩治力度还远远不足。
“职黑数量多、分布广,与普通网友鱼龙混杂、难辨真身,网络暴力受害人若针对单个网络账号追究法律责任,打击效果甚微;若指控其团队作业,则存在举证困难。”张灿灿指出,还有很多职黑行为虽未达法律制裁标准,但实际给被害人造成的伤害难以估量。
在张灿灿看来,对于职黑,能否通过立法更加精准打击,如何联合互联网运营商起到合力打击作用,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