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局回应 摆放前须经住建委审批
昨天,记者致电海淀园林绿化局绿化科,工作人员表示,屋顶施工前需经检测,但海淀区园林绿化局未向任何个人审批进行楼顶绿化。工作人员表示,《北京市绿化条例》规定,鼓励屋顶绿化、立体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绿化,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及文化体育设施等,“该条例并未对住宅楼的屋顶绿化进行规定,也无园林方面的其他法规对住宅楼的屋顶绿化进行规定。”
工作人员称,张必清摆放盆栽行为属“屋顶摆放物品”,“应经住建委审批,经小区业委会通过后摆放,日常由小区物业管理,具体此事由住建委管理。”对此,记者拨打了北京市住建委热线,工作人员称已经登记。
■专家声音
楼顶使用权归所有业主
北京屋顶绿化协会会长谭天鹰称,住宅楼屋顶的使用权归所有业主所有,张必清在屋顶摆盆栽首先应经小区业委会和物业通过。另外,屋顶绿化需足够严谨的技术支撑,张必清应在绿化前向涉及园林、建设管理、防水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咨询,拿出具体方案,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他解释,屋顶绿化应考虑建筑物本身荷载重量、建筑隔根防水、防范绿化物被风吹倒掉落等问题,“盆栽绿植根茎也会生长,很有可能破坏楼体建筑。”(记者 张静雅 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