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辛苦奔波就为能买到一套称心如意的房子,在城市一隅有个落脚点。但如果在支付了房款、准备过户时,才得知买到的竟是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恐怕是最糟心的事了。为避免在购房中“房财两空”,上周末,北京市二中院召开发布会做出相关提示。
问题 不慎买到查封房
据介绍,法院在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过程中,会有买房人发现房屋被查封而无法过户,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停止执行,解除查封。此种情况在法院非常多见,且有愈渐多发的态势。
市二中院统计显示,近八成案件是10名以上买房人集体申请异议,最多高达127人。他们均是向开发商购买一手房的业主且是期房,几乎都支付了全款。“一旦房屋被拍卖,购房款只能向出卖方另行追索,而作为被执行人的出卖方基本上已经没有偿付能力或者早已不知去向,买房人的毕生积蓄将转瞬化为乌有。”
市二中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詹彤说,一些买房人在房屋查封前只是签订了认购书、意向书等,查封后才签订正式合同,这样要求法院停止执行很难得到支持。此外,如果在查封前未合法占有房屋或者查封时房屋尚未竣工交付,也不会得到支持。不能证明已支付了房款或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过户登记也会被驳回。